1999年(民國88年)12月28日台灣高鐵公司宣布"台灣新幹線公司"取得為高速鐵路列車的優先議約權利,也正式宣告歐洲高速鐵路列車系統在台灣經營9年的退場,相對的德國捷運西門子是否也漸漸地在台灣市場式微,改由美日分食也許留待再觀察,但明顯的"幻象機隊"和"法拉葉巡防艦"早已成為台灣孤獨的遊子?
這個時間點正是在20年前"921集集大地震"之後的3個月,也是台灣高鐵公司與政府正式簽約(興建營運合約)後僅僅4個月,如果單以商業行為"誠信"確實不值錢,2004年(民國93年)11月26日和解金僅僅6500萬美元(新台幣21億元),對比高速鐵路列車預算新台幣700億元到900億元,僅占3%,生意是如此做的嗎?事實上事後諸葛來說"國家重大建設"絕對不是"商業行為"也不是做生意,但BOT能做如此重大的改變,說真的不是簡單的事也不是單純的事!